作者:于立生
日前,由辽宁省教育厅起草的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条例(草案)》已向社会征求意见完毕,“就业率低的专业应停止招生”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规定将以立法形式得以实现。(据8月22日《河北日报》报道)
总不能忘蔡元培先生在《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》里所说的话:“诸君来此求学,必有一定宗旨,欲求宗旨之正大与否,必先知大学之性质。今人肄业专门学校,学成任事,此固势所必然。而在大学则不然,大学者,研究高深学问者也。外人每指摘本校之腐败,以求学于此者,皆有做官发财思想,故毕业预科者,多入法科,人文科者甚少,入理科者尤少,盖以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……诸君须抱定宗旨,为求学而来……宗旨既定,自趋正轨。”
有的人读大学,在为当官,有的人读大学,在为发财,也有的人读大学,只在为便利得一职业,安身立命,当然也有人在为其他,譬如我念中学时的班主任曾和我们说,只在谋一城市户口,凡此,都是形而下的;但是也有人,在为学术志趣,也有人,在为怡情养性,提升修养,譬如据报道屡次参加高考今年终于被河北理工大学录取的天津的60周岁的仝正国阿姨——总不在为毕业之后去找个好工作吧?无论其动机如何,法律规定的国民享有的受高等教育的权利,并无分高下,都理应得到保障。
而大学的功能,也并不止于人才培养;此外,还有学术研究、社会服务等。即以人才培养而论,也还有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之别。而大学之人才培养,自然当以研究型为趋重,因为大学一般并不应是职业学校、技术学校——正如蔡元培先生所说:“果欲达其做官发财之目的,则……不少专门学校,入法科者尽可肄业法律学堂,入商科者亦可投考商业学校,又何必来此大学?”;而自然也因研究型人才、应用型人才之别,在一时之就业率上的要求上,也当是有所差异。而无论是研究型人才也好,应用型人才也罢,在培养其研究能力或技术能力——亦即“智育”之外;大学所应注重的,也还在于培养起一个公民的独立、健全的人格。
不期然,就想起“未明湖三老”之一、已故著名学者张中行先生的忆旧文章《红楼点滴》——“比如刘半农先生开‘古声律学’的课,每次上课有十几个人,到期考才知道选课的只有我一个人。还有一次,听说是法文课,上课的每次有五六个人,到期考却没有一个人参加……问管注册的,原来是只一个人选……所以便宜了旁听的。”“记得是一九四七年或一九四八年,老友曹君来串门,说梁思成在北大讲中国建筑史,每次放映幻灯片,很有意思……最后一次,讲杂建筑……讲的是花园、桥、塔等等,记得幻灯片里有苏州木渎镇的某花园,小巧曲折,很美。两小时,讲完了,梁先生说:‘……为了应酬公事,还得考一考吧?诸位说说怎么考好?’听课的有近二十人,没有一个答话。梁先生又说:‘反正是应酬公事,怎么样都可以,说说吧。’还是没有人答话。梁先生像是恍然大悟,于是说:‘那就先看看有几位是选课的吧,请选课的举手。’没有一个人举手。梁先生笑了,说:‘原来诸位都是旁听的,谢谢诸位捧场。’说着,向讲台下作一个大揖。听讲的人报之以微笑,而散。我走出来,想到北京大学未改旧家风。心里觉得安慰。”——放在今日,依辽宁省教育厅的逻辑,此等专业,早经裁汰;此等教授——刘半农也好,梁思成也罢,也早当失业了吧?
就业率,所反映的只是人才在市场上短期的、一时的供求关系;但是大学,关乎真理追求,文化传承,却理宜放宽眼量,立旨长远。蔡元培先生曾说:大学——“教育指导社会,而非随逐社会也”,其专业设置,并不应一味跟着市场转,唯就业率之马首是瞻!一些“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矛盾与专业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”,固然,是应解决;但是,也总不宜搞成失之偏颇的、“就业率低则停止招生”式的“一刀切”!